沈阳技师学院 2025-11-25 11:47:15 363
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,规范长期照护服务行为,提升长期照护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,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长期照护师等级认定部署安排,决定于2025年12月7日在沈阳技师学院举办2025年沈阳市长期照护师(五级)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(第3期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认定工种及级别
长期照护师,五级/初级工
二、报名条件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报名考试:
(一)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(二)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三、认定范围
凡符合《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相应等级申报条件,从事或准备从事长期照护服务工作的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,本期考试人数不超过100人(以报名时间顺序为准),视报名情况后期继续开展长期照护师认定考试。
四、考试安排
认定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。
五、考试合格要求
理论知识考试、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(含)以上为合格。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六、报名安排
(一)报名起止时间:自通知发布起至2025年11月26日,
纸质材料上交时间:2025年11月28日12:00之前。
(二)报名方式:分为个人报名与机构团体报名,按以下要求通过邮箱syjsxy2025@sina.com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,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后,由专人电话通知提交纸版材料。
1、个人报名:
(1)考生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(只需电子版,文件大小:小于200k,照片按照“身份证号”命名)。
(2)建立以身份证号命名的文件夹,并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放入其中。
(3)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评价申请表(见附件1)如实填写、签字,并上传PDF版文件。
2、机构团体报名:
(1)考生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(只需电子版,文件大小:小于200k,照片按照“身份证号”命名)。
(2)建立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的文件夹,并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放入其中。
(3)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团体申报表(见附件2)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团体报名人员名册(见附件3)(两个表电子版和纸版均须提交)。
(4)如有普惠制学员需要提交开班报告单及名册、培训结业证明、结业学员花名册(电子版和纸版均须提交),非普惠制学员不需要提交此条材料。
以上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到邮箱,团体报名压缩包命名为“机构名称+报名人数”,个人报名压缩包命名为“本人姓名”。报名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、发放证书等,准考证由沈阳技师学院统一制作并发给考生。考试时需随身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。
七、资格审核
按报名顺序额满为止,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由专人与个人报名考生电话联系(个人报名考生未接到电话通知视为报名未成功),机构团体报名后请机构负责人主动电话联系,告知提交纸质材料并进行现场(线上)确认、缴费;报名材料不合格或电话联系不上(11月27日前)及未进行确认、缴费,视为报名无效。
考生应具备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。报名材料要求真实准确,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失败的,责任自负。
八、缴费标准
(一)长期照护师五级/初级认定考核费用为260元/人次,其中理论70元,操作技能190元;
(二)如考试单项未通过,保留一个周期补考机会,单项未通过只补考单项,理论70元,操作技能190元;
(三)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认定考试者,不予退费。
九、成绩公示
考试成绩在沈阳技师学院官网进行公示,网站地址:www.syjsxy.com
十、证书发放
考试合格的,由沈阳技师学院发放健康照护师(长期照护师)证书。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,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(http://zscx.osta.org.cn/)查询。
十一、考试地点及联系方式
考试地点:沈阳技师学院
考试地址: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0-1号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李老师 024-88901003,18540215271
附件1: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评价申请表 点击下载链接/resource/upload/files/202511251024565.docx
附件2: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团体申报表 点击下载链接/resource/upload/files/202511251025299.docx
附件3: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团体报名人员名册 点击下载链接/resource/upload/files/202511251025487.xlsx
沈阳技师学院
2025年11月25日


